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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買賣定金合同違約可以要求退還定金嗎?

二手房屋買賣定金合同違約可以要求退還定金嗎?

一、二手房屋買賣定金合同違約可以要求退還定金嗎?

房屋買賣合同簽字後賣方違約可以要求退還定金,這是由於此時房屋的銷售方已經違約了。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二手房買賣定金引起的糾紛有哪些?

1、付了定金以後,其中一方違約,守約方可按照定金罰則處理,也就是説買方違約的話,賣方可以沒收定金。賣方違約的話,買方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如果雙方對於違約行為沒有爭議的話還比較容易解決,但正因為定金罰則,很容易造成雙方互相扯皮,出現糾紛。

2、付了定金以後,雙方對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內容不能達成一致,而這些內容與履行合同有密切的關係,比如付了定金後買家才知道房屋還有抵押,而賣方又需要用買方的房款來提前還貸,如不能協商一致,這時買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賣方應當返還定金,而不是雙倍賠償。

3、但要注意的是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約定並且在事後不能協商一致的內容應當根據誠信原則和交易習慣來確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條款造成的。如賣方要求籤訂正式買賣合同後一年後再交房,這種要求違反了誠信原則和交易習慣,在不能協商一致時應當認為是賣方違約。

4、付了定金以後,定金並沒有交到賣方手上,而是根據定金合同或居間協議交給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約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麼定金合同就生效了,賣方不能以自己沒收到定金為理由,主張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約束。

不管簽署的二手房買賣合同,還是其他類型的民事合同,合同當事人在簽署合同的時候,都可以要求對方向自己支付一定數額的定金,對於這些已經收取了定金的當事人,後期若是違約,需要返還雙倍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