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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債務轉讓會出現的後果有哪些

合同債務轉讓會出現的後果有哪些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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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債務轉讓會出現的後果有哪些

合同債務轉讓會出現的後果:
1、在債務轉移的情況下,債務人、債權人將和第三人達成轉讓協議,也就是説,債務轉移時必須經債權人同意,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在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情況下,第三人單方表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與債務人達成代替其清償債務的協議,但並沒有與債權人達成轉讓債務的協議,也就是説,即使第三人與債務人之間產生效力且不能對抗債權人,債權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請求履行債務。
2、在債務轉移的情況下,第三人將加入原合同或完全代替債務人成為合同關係當事人,如果是合同債務的全部轉移,則第三人將完全代替債務人成為合同當事人,即使是債務部分轉移第三人也將加入合同關係成為合同當事人。但在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情況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體而非合同主體,第三人只能作為債務履行的輔助人而不能將其作為合同當事人對待。
3、在債務轉移的情況下,由於第三人成為合同當事人,故而該債務的履行不符合約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擔履行或違約責任。但在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情況下,由於第三人不是合同當事人,當出現債務的履行不符合約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況時,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而不能向第三人請求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