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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明確對價的股權轉讓合同為什麼難以得到法院支持

無明確對價的股權轉讓合同為什麼難以得到法院支持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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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支持解除股權轉讓合同請求的四大類型


由於解除合同將導致合同雙方的交易行為產生重大變化,且不利於社會經濟交易行為的穩定性,法院通常在以下情況下不予支持解除合同的訴訟請求:

1、受讓方已經支付了部分款項,且已經對公司進行了接管,股權轉讓合同的主要內容已經履行完畢。

2、受讓方已經實際行使了目標公司的股東權利進行了一系列社會交易行為,股權轉讓合同的目的已經基本可以確定能夠實現。

3、轉讓方或受讓方的違約行為不足以導致整個交易出現目的無法實現的其他情形。

4、股權交易一方或者雙方解除合同的方式或程序違法。

通過上述對“判決解除股權轉讓合同”問題的解答,我們瞭解到解除股權轉讓合同需要經過嚴格的程序審定,在涉及合同解除的事項上,法律堅持公平、公正的態度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合同無效或者合同當事人沒有合法履行義務時,法院一般都會支持合同解除。更多法律知識的解答,可以諮詢律師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