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證據的原則是什麼
證據調查律師解答1.29W
收集證據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進行;
二、必須依靠羣眾;
三、司法人員收集證據和要求當事人履行舉證責任相結合。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六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經人民檢察院審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鑑定意見、勘驗、檢查筆錄,經人民檢察院審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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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的區別
直接證據,“間接證據”的對稱。是指能夠單獨直接説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間接證據是指對被審計事項具有間接證實功能的證據。這種證據需與其他證據相結合才能證明審計事項的事實。間接證據的證明力,取決於它與其他證據結合。法律依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全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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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沒有證據會不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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