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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原始證據優先原則

原始證據優先原則也是最佳證據規則,是指當證人證言與其他證據證明同一案件事實時相互矛盾,而證人證言的證明力又明顯低於其他證據時,對證人證言不予採信。
訴訟中,對當事人所主張的事實都必須由相關的證據加以證明,這就涉及到證據本身有無缺陷及證明力的大小與強弱,在沒有規則限制的情況下,對同一證據在取捨上出現偏差,極易形成法官的自由心證主義。英美法系國家設置比較健全的證據規則體系,其目的在於儘量縮減法官的權限,制衡法官的任意性。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什麼是原始證據優先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