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審理期限如何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
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0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0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1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30日。
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複議的,審理期限為5日。
審理涉外民事案件,審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不受上述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
裁定再審的民事案件,根據再審適用的不同程序,分別執行第一審或第二審審理期限的規定。
下列期間不計入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公告、鑑定期間;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處理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案件由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評估、資產清理的期間;中止訴訟、中止審理或執行至恢復訴訟、恢復審理或執行的期間;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者提供執行擔保後,執行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間;上級人民法院通知暫緩執行的期間;執行中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財產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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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轄是該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地域管轄是按下列標準規定的:1、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2、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3、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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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咋對不還錢的人進行財產保全
律師解答:受訴法院提出申請。律師解析:對不還錢的人進行財產保全具體如下:1.申請: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並且在申請前需準備相應材料,如保全申請書、原被告身份材料證明、保全保函;2.擔保:擔保財產可以為現金、房產或車輛。3.裁定:法院接受申請後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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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非法人的區別?
律師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社會活動的社會組織。兩者的主要區別就是法人可以獨立承擔責任,而非法人企業是不可以獨立承擔責任的。法人是具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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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3年訴訟時效的欠款能追回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可以追回,欠款超過3年訴訟時效,如果當事人並不知道他人欠了自己的錢,此時訴訟時效就並未結束,如果是當事人明知他人欠款,但是在訴訟時效內沒有催款,並且也沒有提起訴訟,此時,若超過時限才提出訴訟請求,民事主體的財產權益將有可能得不到保障。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