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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音樂版權的行為有哪些?

著作權2.68W

侵犯音樂版權的行為有哪些?

侵犯音樂版權的行為有哪些?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製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規定支付報酬的。

(7)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的。

(8)未經法人委託人的同意,作者擅自將自己創作的職務作品與委託作品發表的。

(9)未經其他合法繼承人的同意,擅自處理共同繼承的著作權的。

(10)未經作者同意修改作品的。

(11)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

(1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複製發行其作品的。

(1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14)未經表演者許可,對其表演製作錄音錄像出版的。

(15)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16)未經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的。

(17)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18)進口或發行侵犯著作權作品的複製品及為侵犯著作權作品的複製提供條件的。

對於我們所關注的侵犯音樂作品著作權機械錶演權和機械複製權的侵權行為,則主要表現為未經過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複製發行其作品或者放映其作品的行為。

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人們對於知識產權的維權意識也越來越強,不管是音樂版權,還是常見的著作權、肖像權等,只要是未經創作人、本人同意就進行使用、或者抄襲、在創作的行為都屬於侵權行為,我們在面對侵犯版權的行為一定給予嚴厲打擊,尊重原創性。

標籤:侵犯 版權 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