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權侵權行為的種類有哪些,侵犯後如何處理?
財產繼承權是指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或者依據被繼承人在生前立下的合法遺囑而享有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在現實生活中,有時候會出現由於利益衝突的時候就容易發生爭議。導致繼承人的繼承權受到侵害,不過,作為法律的承認與保護的相關權利,一旦受到侵害,也必然可以使用法律保護自己。那麼,財產繼承權侵權行為包含幾種情況?受到侵犯時要如何處理呢?下面小編將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一、繼承權侵權種類
1、殺害被繼承人;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二、財產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是指構成具體侵權行為的各種作為必要條件的因素。行為人的某一行為只有具備了法律規定的相關要件,才構成侵權行為,行為人才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過錯責任的侵權與無過錯責任的侵權之構成要件:
1、過錯侵權的構成要件
其構成要件應為四個,即加害行為的違法性(侵害行為)、損害事實、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行為人的過錯。
2、無過錯侵權的構成要件
其構成要件應為三個,即加害行為的違法性(侵害行為)、損害事實、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在無過錯責任的侵權案件中,不考慮加害人在主觀方面是否存在過錯,只要具備加害行為、損害事實以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就認定加害人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不考慮加害人的過錯,是無過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本質特徵。
三、發生繼承糾紛如何處理
1、確定繼承性質、遺產和繼承人範圍以及起訴對象
在決定起訴後,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確定訴求。在遺囑繼承中,訴訟請求可確定為按遺囑指定獲得遺產或者認為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如果遺囑人在遺囑中將自己的財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或組織的,這種關係是遺贈繼承關係。立遺囑人留下的財產屬於遺贈財產。按遺囑取得這種財產的人或組織是遺囑受益人,其提起訴訟的請求就是獲得遺贈財產或認為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
確定訴求以後,就應注意確定被告。在法定繼承中,被告主要是佔有或多佔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在遺囑繼承或遺贈關係糾紛中,被告主要是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按遺囑可得遺產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受益人。
2、撰寫起訴狀
原告在寫訴狀時,除要載明起訴對象(被告)身份及其相關資料外;在訴求中還要載明對遺產的現有分配狀況或遺囑中處分遺產的反對,並提出自己的分配主張,有條件的可以將自己的主張應得份額數量化。
原告在擬好訴狀後,如果估計被告在收到訴狀副本後會轉移遺產,或原告一直是靠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或要靠訴訟中取得的遺產來維持生活的,則可以在起訴同時向法院申請對被告的財產予以保全和先予執行。
3、確定起訴法院
遺產訴訟,一般由被繼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果爭執的遺產是不動產,原告可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是動產,如金銀首飾、傢俱雜物,可向動產地法院起訴。動產不在一地法院管轄的,選價值大的動產地法院管轄。既有動產又有不動產,可向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關於財產繼承權侵權行為分為哪幾種以及財產繼承權受到侵害該怎麼辦的問題,相信看了這篇文章能對您有所幫助。在現實生活中,對於繼承權有發生爭議以及受到侵犯的情況,可以進行協商或者前往法院起訴。如有其他疑問,建議可以來本站網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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