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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糾紛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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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們有了一項發明創造的時候,大部分人就會去申請專利。當專利人申請到了專利以後,如果遇到了專利糾紛應該如何處理,小編相信這是很多專利人想要了解的內容。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在在下文中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專利糾紛如何處理的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專利糾紛如何處理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調或者協調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要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節,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製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與專利方法的證明;涉及實用新型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檢索報告。

專利權糾紛的妥善處理還要明確以下幾點:

1.專利權是指依據專利法的規定,權利人對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內享有的專有權。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對其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享有專有和獨佔的權利,除非法律另有規定,任何人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否則就構成侵權行為。

2.專利權是一種民事權利,民事權利受到侵害,可以由當事人自主選擇維權方式。我國專利法規定了三種方式:第一是協商解決,即侵權糾紛發生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第二是提起訴訟,即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三種是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的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專利行政管理部門和承擔專利管理的其他政府部門和組織。

3.管理專利部門的行政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發生後,如果當事人請求管理專利的部門來處理時,則管理專利的部門必須處理,依據事實和法律做出判斷,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管理專利部門的行政調解。專利侵權糾紛發生後,管理專利的部門應當事人請求,在對糾紛進行處理時,可應當事人的請求,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5.專利侵權糾紛中的證據問題。無論是人民法院還是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時,均要求有關人員和單位提供有關證據。專利法規定,對於涉及新產品製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的證明,即被訴侵權人承擔舉證責任;涉及實用新型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檢索報告,以方便對是否侵權作出判斷,準確及時地處理糾紛。

希望能夠對大家處理專利糾紛有一定的幫助。如果您的專利被別人非法侵犯的話,您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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