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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使用商標的行政處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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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規使用商標行政處罰是什麼

違規使用商標的行政處罰是什麼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權行為: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收繳並銷燬以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5)採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商標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侵權物品。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應被侵權人的請求責令侵權人賠償損失。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哪些行為屬於侵犯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他註冊商標並將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權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專用行為的。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此外,將他人註冊商標或者未註冊的馳名商標作為商號使用,或者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倉運輸、郵寄、印製、隱匿、經營場所、網絡商品交易平台等便利條件,或者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橫使用,也是不可以的。

所以通過對違規使用商標的行政處罰的瞭解,可以知道不同的違規情況對應的處罰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需要看實際情況來定,但是同時也告誡大家,如果要合法的使用商品的話,那麼一定要通過正常的手續先註冊商標,或者是要經過授權等手續,否則的話就可能出現上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