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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自留地該如何確定歸屬?

什麼是自留地?農村自留地該如何確定歸屬?自留地屬於國家和集體的東西,我們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沒有繼承的權利,只有使用權。國家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農村自留地該如何確定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

法律是怎麼規定自留地的繼承問題的?

根據法律規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者集體;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權屬於集體。而國家及集體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確定由個人使用的。即公民對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權利。因為遺產必須是公民個人合法擁有的財產,所以,公民是不能將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為遺產繼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權。

農户經營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種的莊稼、果木、藥材等,則為個人所有。你父親去世後,這些收益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另外,因為我國農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都是按家庭人口、勞動能力。以農户為單位分配的,一般不作過多調整,以保持其穩定性。家庭個別成員死亡,並不妨礙農户其他成員對自留山、自留地的經營權和使用權。但並不是繼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繼續經營和使用。

也就是説你們有權利經營自留地,自留山。但是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權是集體所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