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僅能屬於集體所有對嗎
一、宅基地僅能屬於集體所有對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條 【集體財產的範圍】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
(一)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
(二)集體所有的建築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衞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
第二百六十二條 【集體所有的不動產所有權行使】對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依照下列規定行使所有權:
(一)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依法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二)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依法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三)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二、集體土地所有權爭議要怎麼處理
村委會辦公室、醫療教育衞生等公益事業和公共設施用地、鄉鎮企業用地及其他經依法批准用於非住宅建設的集體土地,應當依法進行確權登記發證,確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將集體土地使用權依法確認到每個權利主體。凡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單位或個人應申請確權登記。
1.運用土地確權原則和方法,確定實踐中具體土地權利的類型、性質、主體、客體,以及權利內容等。
2.掌握土地權屬爭議的類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中規定的處理方式、處理機關、處理程序;運用有關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的規定,對具體爭議案件提出處理方式和程序。
3.運用土地確權和爭議調處法律、政策,針對具體爭議案例進行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從機構建設、隊伍建設、經費保障、規範程序等各方面,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權屬爭議調處機制,妥善處理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爭議。
確權,指的是確認權利,就是現在的權利狀態。現在的農村土地確權工作指的是對農村集體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的確認工作。確權的目的是明晰產權,防止因為登記制度的不完善導致的土地權屬糾紛。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廣農村集體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確權只是一個手段,是對現在擁有的各項權利的確認。現有政策已經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和流轉。
宅基地是屬於集體的,但是使用權是集體中每個農民的,在宅基地上蓋房子,農民有居住的地方,農民自己蓋的房子,使用權是農民自己的。可以選擇租給集體內的其他農民。
-
農村宅基地一人多少平
根據規定農村村民宅基地標準: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計算,4人户按4人計算,5人以上户按5人計算,擴建住宅新佔的土地面積應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併計算。宅基地標準按區的有關文件執行。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
-
農村住宅基地確權
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説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
-
廣州宅基地買賣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一、廣州宅基地買賣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
-
農村宅基地能做抵押嗎?
律師解析:農村宅基地不可以做抵押。農村宅基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的,農民對宅基地和承包地都是隻有使用權。我國法律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