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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拆遷安置房

宅基地2.46W

農村宅基地拆遷安置房

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有幾種方式,其中一種是產權調換形式,還有一種方式是產權調換與作價補償相結合形式,兩種方式涉及到為被拆遷人分配安置房,那麼農村宅基地拆遷安置如何分配呢?本站為你解答。

一、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方式

1、產權調換形式。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拆遷補償採取的保留被拆遷人對房屋擁有所有權形式。也就是説拆遷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為交換,用作對被拆除房屋的補償,被拆遷人對該房屋繼續擁有原來那種對被拆除房屋的產權關係。

2、作價補償形式。作價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的房屋,按其價值以貨幣結算方式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3、產權調換與作價補償相結合形式。產權調換與作價補償相結合,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人的拆遷補償中,部分採取產權調換補償,部分採取作價補償,當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就被拆除房屋進行補償時,以產權調換或作價補償達成協議後,但在拆遷人和被拆遷人雙方或某一方出現困難時,可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商採取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形式,解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問題。

二、補償方式中拆遷安置房如何分配

1.確定宅基地房屋權利人的具體產權份額時,應當充分考慮仍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利人以及對係爭宅基地上房屋一直進行維修、保養等義務的權利人利益。

2.未成年人與其他家庭成員以一户的名義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權或房屋建設的許可,其父母等投資建造的行為,可視為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一户農村村民的共同投資,該未成年人享有共同所有權。

3.農村宅基地房屋的動遷補償,一般分為房屋補償和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地上物的補償,應當歸房屋權利人,原權利人已死亡的,可依繼承關係處理。

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很強的身份屬性,按户計算,且應由本集體組織成員享有。當該户出現人口減少或個別轉出本集體組織的,宅基地使用權的補償款則由該户剩餘的成員共同所有。如該户已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雖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在他處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則由該户原權利人的繼承人取得補償款,但集體經濟組織明確表示反對的除外。

5.房屋拆遷後尚未實際取得安置房的,當事人要求確認或分割安置房購買權的,法院可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但在裁判理由中告知當事人可在房屋實際面積、位置等確定後再行主張。

以上是關於農村宅基地拆遷安置房如何分配的解答,和其他房屋拆遷不同的是農村宅基地拆遷有着很強的身份屬性,如果不是本村户口的農民是不被列入安置的。所以確認户口身份很重要,如果户口遷出去了是不能享受安置待遇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懷化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