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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能收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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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能收費嗎?

我國,根據法律規定,土地都屬於國家或者集體所有,農民可以在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在城市,房屋所有者可以自由的轉讓房產並收費,那麼在農村宅基地能收費嗎?為了回答您的問題,本站小編為您找到了以下內容,希望能回答您的疑問。

一、宅基地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户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宅基地轉讓收費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

2、由於中國實行城鄉二元體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一旦把户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着“祖宅”變成村集體的資產。

3、由於農村户口與土地的對應關係,有些人不願意“農轉非”,甚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此從具體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註定會失去。

4、根據《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定。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保障農户生活需要而撥給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於建造住房、輔助用房(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放等。農户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和非法轉讓。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三、我國宅基地轉讓收費的注意事項

1、各地規模浩大的拆村運動,打着各種旗號,例如城鄉統籌、新農村建設、舊村改造、小城鎮化等。也有對應政策推出,諸如“村改社”、“宅基地換房”、“土地換社保”等等。各地都在規劃着,要在一個很短的期限內,將域內農村“大變樣”,民居改樓房。這樣的運動熱情與各省市對國土資源部(下稱國土部)一項政策的“歡迎”密切相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

2、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之前,嚐到土地財政甜頭的地方政府,都在辛苦“尋找”土地中。中國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用地的矛盾發展到很尖鋭的程度。如何“找地”,也成為各地國土部門的首要任務。

3、被奪宅基地的農民,根據國土部的試點管理辦法,增減掛鈎嚴禁違背農民意願、大拆大建。但在一些地方,強拆民房,強迫農民“上樓”的事例,已有發生。管理辦法要求要在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復墾潛力較大的地區試點,現實中,不顧實際情況,“一刀切”拆並村莊的做法,非常普遍。

4、管理辦法還要求,妥善補償和安置農民,所得收益要返還農村,“要用於農村和基礎設施建設”。但在有些地方,政府拿走宅基地利益的同時,甚至還要求農民交錢住樓房。在江蘇省邳州市壩頭村,村莊被整體拆遷,當地建設了數十棟密集的農民公寓,要村民補差價購買。因補償款購買不起足額面積樓房而自殺的現象,2010年1月當地強制農民上樓,十多人被打傷住院。

5、除被要求交出宅基地之外,今後農民要獲得宅基地,將成為難題,在全國多個地方,宅基地上建築不再批准動“一磚一瓦”,也不另批宅基地。村民如有住房需求,需要拿宅基地住房換樓房。失去宅基地的農民,還將面臨生活、生產方式轉變。對於長期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來説,生活成本增加和耕種不便,成為最現實問題。

農村宅基地能收費嗎?綜上看來,農村轉讓宅基地是可以收取費用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只能在村民之間進行流轉,不能在農村户口和非農村户口之間流轉。因此,農村宅基地的收費也只能限制在村民之間的交易,城市户口和農村户口的宅基地交易是不被允許的。

標籤:宅基地 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