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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強拆行為違法但是是違建合法嗎?

一、確認強拆行為違法但是是違建合法嗎?

確認強拆行為違法但是是違建合法嗎?

不合法,但是可以要求賠償。

1.先向賠償主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行政機關以及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機關。

2.遞交賠償申請書,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之前,當強拆行為被確認違法且被徵收人收到強拆違法判決書後,首先要向有關部門提交一份賠償申請書。這份賠償申請書裏應當要包括:

房屋的損失;

2.宅基地院內的土地補償;

3.附屬物的損失;

4.室內物品的損失;

5.裝飾裝潢損失(吊頂、地板、門窗、牆紙、牆磚、吊燈、馬桶、灶台等);

6.地上附着物損失(禽舍、水井、地坪、院牆、院內花草樹木、空調、水電錶移裝、鋁合金)等,同時還要有搬遷費、過渡費、獎勵費等。需要注意的是,賠償申請書應當要載明被徵收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二、被徵收人就一定能得到賠償嗎

賠償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義務機關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的方式、項目、數額有異議的,或者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或者不予賠償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被徵收人向有關部門郵寄了賠償申請書後,被徵收人其實也不一定就能在兩個月內獲得相應的賠償。但是無論相關部門是否決定賠償,都需要向被徵收人作出賠償決定書,如果被徵收人在兩個月內沒有收到賠償款,或是被徵收人對賠償機關給付的賠償不滿意,那麼被徵收人則可以在相關部門作出行政賠償決定後的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賠償的訴訟。

強拆是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沒有政府部門允許隨意進行拆除,即使是違法建築也要對當事人進行相關的賠償。強拆必須是符合政府規定才能夠進行拆遷的。如果沒有獲得政府規定的話,則需要由拆遷等相關單位對拆遷園區住者進行房屋的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