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維權技巧

違法強拆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違法強拆訴訟時效是多久?

違法強拆訴訟時效是多久?

違法強拆訴訟時效可能是六個月,也有可能是三年。

1、若提出的行政訴訟,具體來説,若提出的是行政訴訟,那麼訴訟時效就是六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對於他人是在沒有獲得政府、或者是法院批准的情形下實施的強拆行為,需要提出的是民事訴訟,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違法強拆追責誰?

違法強拆首先可以追責實施強拆行為的人,若屬於行政強拆、司法強拆,那麼還可以追責相應的政府、法院。對於後兩種情形,需要拿出政府、法院工作人員批准的強制執行不合法的證據。具體的證據,需要證明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以下規定: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2、《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法院、政府在收到強拆方提出的強制拆遷請求的時候,需要先判斷是否滿足強拆的條件,對於滿足的可以批准其強拆請求,對於不滿足條件的情形,則不能批准,否則強拆行為就是違法的。被強拆者發現強拆行為違法後,可以提出行政訴訟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