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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面臨徵收,無證房就成了違建?如何破解?

 一、為什麼面臨徵收,無證房就成了違建?如何破解?

為什麼面臨徵收,無證房就成了違建?如何破解?

對房屋進行拆遷是需要補償的,對於無證的房屋一律按違建進行處理的原因是為了減少補償,當遇到這種情況時,被拆遷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訴訟解決。

根據《城鄉規劃法》六十四條的規定,對違章建築的行政處罰包括限期改正並處罰款、限期拆除、沒收實物或者違法建設並處罰款。三種處罰方式看起來屬於行政自由裁量權,但是,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應當充分考慮比例原則,即違法嚴重程度與行政處罰輕重成比例,對於存在時間長,拆除會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考慮罰款,補辦手續的方式去處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二、可以獲得賠償的四種無證房

1、上個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

上個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由於特殊的歷史背景的原因,雖然很多房屋都沒有證件,但是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遷户可以獲得全額的拆遷補償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護

在房屋進行建造時,房子符合當地建房政策和相關規定,這樣才可以獲得賠付。

3、代代流傳下來的祖宅

老房子、祖上留下來的房屋,只要能夠證明是屬於自己家庭的產業,拆遷時也是可以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款的。

4、城鎮化規劃的區域範圍

由於農村城鎮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規劃進行重新修建,這樣的情況是可以獲得賠付。

三、違章建築的形成有哪些原因?

從違章建築形成的原因來看也是多種多樣的,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經濟利益驅動是當事人敢於違法建設的主要原因,經營需要早已代替生活需要成為違章建築的主要動機。另一個主要原因是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不公、處罰不力是違章建築氾濫的,監管不利。而界定違章建築的主要因素又是其建築物是否違反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