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土地徵收

香格裏拉縣徵地補償標準都有哪些?

為了完善我國的土地使用制度,加強對於我國的土地的宏觀調控,對徵用土地進行補償的標準也有所調整。在我國的各個地方,徵用土地的人,都是需要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香格裏拉縣自然也不意外,那麼,香格裏拉縣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

香格裏拉縣徵地補償標準都有哪些?

雲南省國土資源廳批准《昆明市徵地補償標準(修訂)》,各市政府下發相應的徵地補償標準,並確定時間開始執行。

雲南省楚迪慶州香格裏拉縣土地共有三類:

一類區片範圍:建塘鎮,平均補償標準:62832元/畝。

二類區片範圍:小中甸鎮、虎跳峽鎮,平均補償標準:55113元/畝。

三類區片範圍:金江、洛吉鄉、東旺鄉、格咱鄉、上江鄉、尼西鄉、三壩鄉、五境鄉,平均補償標準:39988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調整並公佈,與徵地區片綜合地價配套實施。

如您對這一補償標準還有不理解的地方,歡迎諮詢愛土拆遷律師團,我們的律師將會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土地宏觀調控,堅持“先規劃、後儲備、再開發、後供應”的總原則,堅持“一個渠道進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的管理原則,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合理配置土地資源,提高建設用地保障能力和城市土地經營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和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頒發的《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資發〔2007〕27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香格裏拉縣城城市總體規劃範圍內的土地儲備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辦法所稱土地儲備,是指香格裏拉縣城城市總體規劃區為實現調控土地市場、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目標,依法取得土地,進行前期開發、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 迪慶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迪慶州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具體負責土地收儲工作;國土部門負責農用地轉用報批、權證發放登記等相關工作;香格裏拉縣人民政府負責徵收轉用組件報批、組織實施徵地拆遷等。

第五條 香格裏拉縣城城市總體規劃區範圍內土地儲備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收儲、統一開發、統一管理、統一供應,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第六條 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由迪慶州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牽頭,國土部門、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迪慶中心支行按有關規定交換土地儲備供應數量、資金收支和土地儲備機構貸款等相關信息。

第七條 建立土地儲備支出審核與撥付制度。迪慶州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及受託進行儲備的公司嚴格控制土地儲備支出,財政部門及時撥付土地儲備資金。

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的相關財政財務收支,依法接受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八條 凡是在城市規劃區內土地的利用、收儲、整理、供應等都必須符合《香格裏拉縣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土地利用性質,不能擅自更改土地利用性質。

關於香格裏拉縣徵地補償標準這個問題,大家可以從上文中得到答案了,香格裏拉縣的土地應當統一管理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在土地徵用的過程中,應當註明被徵用的土地的性質,且不能隨意更改所被使用的土地的性質。土地儲備的金需要由政府的財政部門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