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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徵地程序的程序是什麼?

近年來,徵地已經不是一個罕見的詞語了,為了國家公共建設需要,國家一般會徵用部分羣眾的土地,然而給予一定的補償。但是如果遇到強烈不肯接受被徵地條款的羣眾,國家就會採取強制徵地程序進行進行徵地。那麼,申請強制徵地程序的程序是什麼?本站小編給您答案。

申請強制徵地程序的程序是什麼?

申請機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

申請時間: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待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發生法律效力後;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即最少要過了3個月訴訟期還是要加搬遷期。

強制執行的申請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強制執行單位:人民法院。

應當提供材料:

(一)徵收補償決定及相關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

(二)徵收補償決定送達憑證、催告情況及房屋被徵收人、直接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材料;

(四)申請強制執行的房屋狀況;

(五)被執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址及與強制執行相關的財產狀況等具體情況;

(六)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要求: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申請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申請機關印章,並註明日期。

相關條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以上就是關於申請強制徵地程序的程序的主要內容。根據上文的相關規定,我們知道徵地是為了國家公共建設的需要而進行的,這是惠及公共羣眾權益的活動,必須受到大家的廣泛支持,對於不肯接受徵地的民眾,只能實行強制徵地。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本站相關律師為您解答。

標籤:徵地 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