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償金不合理簽字了怎麼辦
簽了字協議就生效了,即使有不合理的情況也是沒辦法的,除非簽訂協議的時候存在欺騙誤導脅迫等情形,這樣的話,你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協議無效,撤銷該協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麪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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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訂立合同的方式出讓,訂立合同的具體方式包括拍賣、招標和協議等。無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全面、誠信地履行所作的承諾及合同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條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出讓方式設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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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法定內容是什麼
拆遷補償安置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那麼,安置協議的法定內容是什麼?基本內容生效條件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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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公告什麼時候下發,主要內容是什麼?
一、徵地公告什麼時候下發,主要內容是什麼?1、公告下發時間:依據我國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的規定,徵收土地的公告,由土地被徵收地市、縣人民政府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內進行公告。《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第四條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收土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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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立案條件為: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3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土地50畝以上的;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其他林地20畝以上的等。法律依據:《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