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到期怎麼辦?
一、土地使用權到期怎麼辦
商用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土地使用者若想繼續使用的,則應當申請續期,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二、房屋產權到期後怎麼處理
1、由國家回收土地並一次性給予賠償:房屋到期後如果按照相關規定不提交續期申請的的或者是申請續期後沒有得到批准的,國家可依法收回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權,同時會根據房屋一定的價值和市值給到相關人士相應的賠償,或再賠償一套房子或是賠償金錢。
2、續費續期繼續使用:房屋產權到期的時候,如果房屋質量沒有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且不影響正常居住的情況,業主們可在房屋到期錢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續期的申請,申請獲得批准之後,需要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的合同,並根據當時的籤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這也是目前產權到期默認的有效的解決方法。
3、危房拆遷補償:有的房屋在產權到期時已經不能再居住了,或者是在房子還未到期時便出現了質量上的問題並存在安全隱患的,還有就是直接定義為危房的房屋,一般會根據相關程序走拆遷的流程,自然也就不需要續費了,被拆遷的業主會根據拆遷補償的標準給予房和錢的賠償。
商住兩用房到期後是可以續期的。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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