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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能夠做到有計劃有準備的情況之下,才能夠有條不紊的在工作和家庭當中嫻熟的處理好各種事情。就像是隨着時間的推移,自家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可能在2018年就已經到期了。也有很多人都非常關注於自己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這個問題,並且非常擔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一、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近期,國土資源部收到了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如何處理少數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的請示》,温州當地羣眾期盼儘早解決20年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方便其辦理住房交易、過户以及不動產登記手續。為解決這些羣眾當前面臨的實際問題,維護其應有權益,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協商之後,覆函並抄送各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地方在相關法律安排明確之前,可以採用“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處理:

1、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權利人不需要專門提出續期申請。

2、不收取費用。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收取相關費用。

3、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此類住房發生交易時,正常辦理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手續,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寫該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並註明:“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少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問題的覆函》(國土資廳函〔2016〕1712號)辦理相關手續”。

二、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1、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商品房用地)。

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工廠、工業區)。

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科、文、衞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

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娛、旅等盈利性項目用地。

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

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三、獲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幾種?

1、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經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交付其使用,或者無償交付其使用的行為。

2、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出讓金:是指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價格。

3、國家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

是指國家以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作為出資投入改組後的新設企業,該土地使用權由新設企業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關於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規定轉讓、出租抵押的行為。

4、國家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

是指土地使用者與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賃合同,並支付租金的行為。

由此可見,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話也沒有什麼需要擔心和害怕的,國家規定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長達70年,可這也並不是説時間一到了以後政府機構當中的工作人員就能強行的將公民趕出去的,所以説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後,等同於是自動續期,到期以後的產權限制等不會有任何的改變和轉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