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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土地使用權截止了怎麼辦?

一、住宅公寓和商業公寓的差別

公寓土地使用權截止了怎麼辦?

1、用途不同。商業性質的公寓可作為辦公場所註冊,但不能遷入户口;住宅性質的公寓可以入户,但不能註冊辦公場所。

2、使用年限不同。商業期限是40年,住宅期限則是50年。

3、使用成本不同。商業性質的公寓契税按3%收取,水電費、管理費等也按照商業標準收取;而住宅性質的公寓契税按照1.5%收取,水電費按民用標準收取。

4、商業價值不同。商業性質的公寓商業價值更高。如果要在銀行辦理抵押貸款,兩處總價相當的房產,前者的評估價要比後者高得多。

二、住宅公寓和商業公寓使用權到期截止後如何處理?

1、根據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2,按照土地出讓價格的一定比例象徵性收費。如果是這種方式,龍潤公寓的40年產權土地產權反而成了優勢,為什麼這麼説呢?因為商業用地的土地出讓價格往往大幅度低於住宅用地和綜合用地,住宅用地的出讓地價一般在同地段商業用地出讓地價的4倍以上。同樣到期續費,等地段等面積住宅用地續費一次,相當於等地段等面積商業用地續費3次了。而且,還是幾百户人家一起平攤土地續費費用,到每户手裏,其實交不了多少錢。所以,商業用地續費更划算。

3,第二種可能是以當時的土地評估價格為基準,按一定比例象徵性收費。這種方式仍然對商業用地有利,因為在土地評估價體系裏,商業用地土地價格仍然大幅度低於住宅用地、綜合用地,參照第一條,還是住在商業用地划算。

公寓土地使用權截止了怎麼辦?我們在購買公寓時先明確是商用還是住宅使用,商業性質的40年使用權、住宅土地使用權為50年。要注意的是,我們擁有的是對房子的使用年限而開發商承包的是幾十年的土地使用權。所以當公寓到期後如果房子還可以住,理論上説是可以自動續期並且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