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土地使用權如何評估?
現階段在我國,所有的土地都是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制,那麼在企業和個人申請使用權時,也是要先進行土地使用權的評估,那麼土地使用權如何評估呢?按照規定會對評估土地進行產權的確認,如果在產權方面沒有異議,將會根據土地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和經濟條件來制定最終的價格。
一、土地使用權的評估程序有哪些?
1、明確土地使用權評估的有關事項,包括委託方、評估目的、評估範圍、基準日、評估時間要求等;?
2、根據土地使用權評估範圍,填寫土地使用權清單表;?
3、檢查土地產權是否清楚,有無糾紛,土地產權性質是出讓還是劃撥,宗地劃分是否合理,四至是否明確,是否存在他項權利等;?
4、調查待估宗地所在市縣的自然條件(包括人口、面積、氣候、水文、土壤)、行政區劃、經濟發展(包括經濟結構、主要產品、工農業總產值、居民收入、社會投資狀況等)、城市規劃與城市性質、產業政策(與估價對象相關類型的產業分佈、產品銷售及有關優惠政策)和税收政策等?
5、現場查戡待估宗地及周圍地區的土地利用情況,待估宗地用途是否相符,主要建築物名稱、建構築物結構、用途等,周圍交通條件、環境條件、集聚狀況等;?
6、調配待估宗地的基礎設施條件、開發費用水平;?
7、調查待估宗地所在市縣的地價水平、房屋建築物成本、售價、租金水平、新建用地的徵地水平、有關税費、基準地價及修正體系、待估宗地在基準地價中的土地級別、交易狀況;?
8、根據估價對象特點,明確土地使用權評估思路,選樣合適的評估方法,進行初步測算,並確定最終地價;
二、評估原則
1.合法公正的原則
土地評估機構是一種中介服務結構,具有相應的行業要求。由於其評估的結果將直接對當事人起到參照的作用,有時甚至成為確定土地使用權價格的最終依據。這就要求評估機構在評估工作中應當儘量客觀公正,其評估的結果能夠真實地反映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否則,土地使用權評估也就是喪失了其應有的意義,土地評估機構也就喪失了其存在的理由。為了保證評估結果的客觀公正,土地使用權的價格評估工作,首先要遵循合法的原則,即必須遵循我國有關土地管理的法規和資產評估的法規的規定。其次要力求公正,做到符合客觀實際,按照科學的估價標準、評估方法和程序來評估。目前土地評估大量存在的問題就是評估機構評估過程不客觀,過於考慮當事人的主觀意願因素。
2.有利於開發利用的原則
土地使用權出讓以及其出讓前的評估工作,應當在服從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有利於擴大土地開發、利用的廣度和提高土地開發、利用的強度,亦即土地使用權價格的評估工作要考慮到有利於土地的開發利用。
3.區別對待
土地使用權價格的評估,應按照不同區域以及各塊土地的經濟價值和效用的大小來確定。例如上海的土地在市區分為六塊,郊區分為三塊。因為土地使用權的價格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土地是不動產,其價格當然與其所處的地理環境息息相關,位於不同地理位置的土地當然具有不同的價格。
4.最大使用效益的原則
同一塊土地由於用途的不同而取得經濟效益就會不同,因此應當在服從城市規劃的前提下,選擇取得“最大使用效益”的用途或者項目評估其出讓價格。最大使用效益有時動態的、發展的,最大使用效益也不是一成不變的。這一項原則比較難掌握,要求評估機構有較豐富的經驗,同時對於相關的信息業要有很好的瞭解。
企業和個人在向國家申請土地使用權時,對土地的使用價格和土地周邊的配套設施都十分看重,所以土地使用權的評估工作變的尤為重要,同時也要讓評估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每位公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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