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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收回土地侵犯土地使用權怎麼解決?

人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權,在一般情況下國家或者政府不能對人民的土地使用權進行強制收回,否則的話就是非法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國家為了避免這種問題的發生,制定了相關的解決辦法,幫助人民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那麼,村委會收回土地侵犯土地使用權怎麼解決?

村委會收回土地侵犯土地使用權怎麼解決?

一、村委會收回土地侵犯土地使用權怎麼解決?

1、協商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據此規定,公民之間發生的宅基地糾紛,應當先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2、行政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該法還規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3、司法解決。《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這表明公民之間就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發生的糾紛,只與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和第53條的規定,先經過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理,對於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對於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的處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什麼是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裏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是人民依法對土地進行使用的一種權利。人民的土地使用權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能通過不正當利用對他人的土地使用權進行侵害。所以,在面對村委會收回土地侵犯土地使用權這樣的問題,我們要積極的尋求有關機關幫助解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