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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土地使用權能否作價入股

一、劃撥土地使用權能否作價入股?

劃撥土地使用權能否作價入股

不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劃撥土地使用權並不是企業的財產,企業無權對其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等處分,所以企業不能單純以劃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但是企業可通過以其所有的在劃撥土地上建築的廠房等建築物或其他附着物作價出資,來促使劃撥土地使用權被動作價出資。這種被動式流轉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實現:一是國家先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再進行作價出資或者入股,國家成為新企業的股東。二是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補交或以轉讓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成為新企業的股東。

二、劃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

可以劃撥的土地使用權的適用範圍有哪些?

(1)國家機關用地。是指行使國家職能的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和檢察機關用地的總稱。

(2)軍事用地。是指軍事機關和軍用設施用地的總稱。

(3)城市基礎設施用地。是指城市給水、排水、污水處理、供電、通信、煤氣、熱力、道路、橋涵、市內公共涵道、園林綠化、環境衞生、消防保安、路燈路標等設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業用地。是指城市內的各種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圖書館、文化館、少年宮、幼兒園、防疫站、影劇院等設施用地。

(5)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是指國家採取各種優惠政策重點扶持的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能源項目用地,鐵路、港口碼頭、機場、交通樞紐等交通項目用地,水庫、水壩、農灌工程、江河治理工程、防洪工程等水利項目用地。

事實上,私人企業也沒有什麼機會能通過劃撥的那種方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的時候對於土地使用權人及計劃土地的產權信息都會調查清楚的,國企可以用土地使用權入股的原因是,國家企業使用土地本來就是免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