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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隨房子走嗎?

一、農村土地使用權隨房子走嗎?

土地使用權隨房子走嗎?

農村宅基地是地隨房走的,所謂“房隨地走”就是指某塊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被買賣處分時,該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隨之一併轉讓

反過來,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被轉讓處分時,該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也要一併處分,即所謂“地隨房走”。

實際中很難避免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分別被處分的情況,特別是房屋管理和土地管理分屬不同部門時。

二、地隨房走,哪些情況下農村宅基地證能過户?

(一)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1)、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2)、房屋坐落變更的;

(3)、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4)、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併房屋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

(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因為房屋屬於私人財產,如果當事人現在所住房屋的房產證是當事人弟弟的,經全家協商後,當事人可按照上述法律程序持相關材料申請房屋過户,到房管所進行產權登記。

所以在農村宅基地的確是地隨房走的,只要這個地的使用權如果是已經轉讓出去了,或者是被處賣掉了,那麼這個土地上面的所有建築物和它的附屬的相關設施設備,全部都是一起轉讓給他的轉讓方的。如果當事人覺得這個不划算,那麼可以事先商量好所有的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