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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能辦土地使用權嗎

我國對於農村土地的管理也是一步一步的逐漸完善起來的,在農村的土地使用的確權工作已經逐步落實到位了以後,其實現在各地對於農村的土地早就已經開展了針對農村土地流轉的相關工作。可是仍然有一部分人卻比較疑惑的問題是,我國農村能辦土地使用權嗎?其實也就是對所謂的辦理農村的土地使用證問題不是特別的瞭解的。

我國農村能辦土地使用權嗎

我國農村能辦土地使用權嗎?

一、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審查程序

1、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

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後,張榜公佈,張榜七日無異議後,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3、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後,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並蓋鄉(鎮)政府章,然後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後,進行資料審核併到現場進行勘測。

5、審核、勘測合格後,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6、審批後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准予開工建設。

7、建設完工後,報國土資源所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二、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所需要的材料

1、住宅用地呈批書;(2份)

2、建房户身份證複印件2份;(無身份證者派出所出據證明)

3、户口簿複印件;(2份)

4、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複印件3份)

5、佔用農用地的必須有農用地轉用批覆;(2份)

6、離退休人員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離退休證複印件、單位無房證明;(2份)

7、平面圖;(1份)

8、鄉鎮政府審查意見。(3份)

符合條件的農村村民當然是能夠辦土地使用權的,農村的集體土地本身就是屬於集體成員所有的,所以辦理土地使用證的這件事情自然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是屬於村集體成員的話不需要擔心土地使用證的這個問題,但是對於那些不符合國家規定卻想要辦理的到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的這部分人員來説,政府在審查的時候就不可能通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