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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自建房拆遷規定是什麼?

城市自建房拆遷規定是什麼?

一、城市自建房拆遷規定是什麼?

城市自建房拆遷規定是按照當地的一個經濟發展的狀況和當地所制定的拆遷管理政策來進行一個補償,通常情況下必須要有本地的常住的户口本,而且是單獨立户的,普通的住宅的話,可能會進行一個比較少的補償。根據北京市房屋拆遷政策規定,在拆遷範圍內有本市常住户口,長期居住在自建房內,並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居民,可以參照前條規定的程序向拆遷人申請拆遷安置補助:

1、單獨立户;

2、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遷範圍內無正式住房;

3、本人及其配偶在拆遷範圍外無正式住房。

如果是普通住宅的拆遷補償,應當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規定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安置,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如果選擇貨幣補償則應當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補償金額。

二、房屋拆遷的補償方式有哪些?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拆除違章建築、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或雖未規定期限但使用兩年以上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也不計算建築物面積和土地面積。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給予適當補償。

被拆遷人接到規劃管理部門暫停建設通知後,繼續進行房屋及其附屬物改建、擴建等工程的部分和房屋裝飾,不予補償。

在當代社會,如果擁有一個自建的房屋的話,他們的補償標準和普通的購買房屋的商品房補償標準或許會存在着一定的差異,但是怎麼樣來進行一個標準化的話,還是看當地的政府所制定的具體的拆遷補償安置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