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公私財物司法解釋是什麼?
一、佔用公私財物司法解釋是什麼?
1、侵犯財產罪的一類,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現規範簡稱為侵佔罪。
2、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明文規定的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他人保管的財物、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佔為己有,拒不退還的行為。想像成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侵佔他人財產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1、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
2、要有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財物的行為。這是構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區別於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徵。如果不是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該財物即持有該財物就具有非法性,則不可能構成本罪。
3、必須是將他人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拒不交還的行為。所謂佔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將財物出售、贈與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費、充抵債務、設定抵押加以使用。
在我國的佔用他人以及公共財物的行為,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厲的打擊的,需要注意的是,侵佔罪是我國刑事法律法規中所規定的自訴案件中的一種,此時是要由被害人主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此時人民法院才會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
店面拆遷商户怎麼補償?
一、店面拆遷商户怎麼補償?1、店面拆遷商户可能會獲得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被拆遷商鋪價值的補償、搬遷商鋪內設施的補償等。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
-
拆遷有糾紛可以阻止開發商施工嗎?
一、拆遷有糾紛可以阻止開發商施工嗎?拆遷有糾紛不可以阻止開發商施工。阻止工地施工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向建設局投訴,情況嚴重的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一個人阻撓施工不構成犯罪,一般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此外,情節嚴重的可能會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該罪是...
-
池州市市區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池州市市區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池州市市區拆遷補償標準是按照房屋的市場評估的價格,乘以房屋的建築面積確定。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
-
拆遷店面怎麼算補償金?
一、拆遷店面怎麼算補償金?1、店面拆遷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為,房屋價值的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搬遷費等的補償費用相加。《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