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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徵地有糾紛怎麼辦?

拆遷徵地有糾紛怎麼辦?

一、拆遷徵地有糾紛怎麼辦?

拆遷徵地有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的方式解決。

拆遷徵地合同糾紛首先建議是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來執行,但是很多時候是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這時候就需要到法院去提起訴訟了,在開庭之前法院還會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無法調解的會判決,對於判決不服的,當事人還可以提出上訴,具體規定如下:

1、對於拆遷決定或者拆遷補償安置裁決不服提起的訴訟,在性質上屬於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行政案件受理

2、對於當事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裁決。

3、當事人之間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一方不履行協議或者履行協議不適當的,當事人依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對於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未經行政裁決,而強行將被拆遷人的房屋拆除的,當事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所以糾紛在協商無效後,一方依然不肯履行合同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行政裁決。

二、關於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履行糾紛的規定是什麼?

拆遷人在安置房建設過程中,擅自改變安置房的結構、面積、朝向等,致使拆遷安置合同無法履行,被拆遷人堅持要求依照協議補償或安置的,應判令拆遷人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履行給付補償或安置的房屋,拆遷人拒絕執行的,可採取劃撥拆遷人款項,在房地產交易市場按協議約定的內容購置商品房交付給被拆遷人的方法,予以強制執行。

對於拆遷人將同一房屋安置給數個被拆遷人,應作為房屋確權糾紛案件審理,未取得爭議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被拆遷人,可另行起訴拆遷人,拆遷人應負另行安置或補償責任。

房屋拆遷問題一直以來政府都是非常關注的。畢竟經常可以在電視新聞報道上可以看到,因為房屋拆遷而跳樓自殺的,這就説明由於拆遷引發的社會矛盾還是比較大的。一旦關於房屋拆遷補償發生糾紛的,一定要通過合法方式維護自身權益,而不能採取極端非法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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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徵地 糾紛 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