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權屬糾紛拆遷怎麼辦
一、有土地權屬糾紛拆遷怎麼辦?
1、需要先處理土地權屬糾紛才能依法實施拆遷。
2、對於土地權屬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徵收拆遷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國務院或者省政府審批通過建設項目;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審查申請材料,擬定徵地方案;
4、逐級上報至國務院或者省政府;
5、得到批准後,公佈徵地方案;
6、進行補償登記;
7、擬定並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8、實施補償安置方案。
三、徵地拆遷有哪些注意事項?
1、需要依法辦理徵地審批手續;
2、徵地管理部門按徵地被批准方案實施併發布拆遷公告;
3、拆遷主體要有合法的資格並按程序規定拆遷;
4、拆遷並進行房屋市場評估、拆遷補償標準要統一。
四、處理徵地拆遷糾紛要足以收集哪些證據?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住宅、辦公和或商用)、房屋的建築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遷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被拆遷人對於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包括親屬關係證明、繼承權公證書、放棄權利聲明等);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土地所有權肯定是歸國家,如果是集體土地,所有權歸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有,但民事主體在依法獲得了土地使用權之後,國家也沒有權利無償徵收,徵收土地時需要對地上建築物進行拆遷的,如果土地權屬有糾紛,等土地權屬糾紛處理完畢後,才會和當事人籤拆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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