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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墾荒地荒山,是誰開墾就歸誰嗎,法律怎麼説?

我國的國土面積是非常大的,但能用於開發的土地是相對比較少的,農村的很多地方都有荒地、荒山是無人開墾的,而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可以申請開墾荒地,那麼開墾款地荒山,使用權歸誰所有,法律怎麼説?下面由愛土拆遷律師團為大家進行相關知識的科普解答。

開墾荒地荒山,是誰開墾就歸誰嗎,法律怎麼説?

一、開墾荒地荒山,是誰開墾就歸誰嗎,法律怎麼説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合法開墾的荒地、荒山使用權一般是歸開墾者所有的,國家法律對開墾者的利益是進行保護的。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利用的土地;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

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條 開墾未利用的土地,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評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可開墾的區域內,經依法批准後進行。禁止毀壞森林、草原開墾耕地,禁止圍湖造田和侵佔江河灘地。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破壞生態環境開墾、圍墾的土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退耕還林、還牧、還湖。

第四十一條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二、農村承包地徵地補償款是如何分配

1、是青苗費和地上附着物的費用。該筆費用用於補償對土地進行投入的人,是對其土地投入損失的補償。如果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投入的,就補償給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了,就補償給受讓人。

2、是安置費。這筆費用應當補償給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是對其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補償。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被徵收之後,村集體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給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承包,則這部分補償費可以交給村集體。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土地被徵收後,村集體對其進行了安置,為其安排了工作,這部分費用就應當交給安置該村民的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選擇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堅持要補償費。

3、是土地補償費。這筆費用是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喪失土地所有權的補償,應該補償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成員對土地補償費都擁有權利。

以上就是愛土拆遷律師團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科普解答,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合法開墾的荒地、荒山使用權一般是歸開墾者所有的,國家法律對開墾者的利益是進行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