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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房產拆遷怎麼處理?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形成糾紛。

經濟糾紛房產拆遷怎麼處理?

(1)行政裁決:經當事人申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應當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依法起訴: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強制拆遷:如果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內拒絕搬遷,形成糾紛。

依法成立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此類糾紛應當依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如果拆遷當事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1)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2)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必須非常慎重。

在發生拆遷糾紛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合適的方式來處理,不同的糾紛類型對應的是不同的處理方式以及救濟路徑,但是都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處理,在訴訟過程中,主張權利的一方需要積極的收集相關的證據,只有充足、確實充分的證據才可以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