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有何難點

(一)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風險意識不強。民間借貸大多采用信用擔保的方式,債權保障性較弱,一旦發生糾紛,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
(二)出借人往往僅持有借條而缺乏款項交付憑證。如果是數額較小的借款,一般可以推定出具借條時款項已經交付,從而認定借款事實的發生。但對於數額較大或巨大的借款,僅有借條或借款合同、收據,而沒有款項交付的其他證據,認定借款事實是否實際發生較為困難。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有何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