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死亡公司債務如何處理
需明確兩個概念: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通常指公司。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死亡後,公司作為獨立的承擔責任和享受權利的主體,不因其法定代表人的死亡,而免除對債務的承擔,
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對外進行民事活動的主要負責人,所以其死亡不影響公司的責任承擔。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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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銷時的債權債務可以轉給其他公司嗎
可以。但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公司轉讓債權的條件如果有損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可能面臨被撤銷的風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一)無償轉讓財產的;(二)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三)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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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
《合夥企業法》僅在總則中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進行了規定:“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即有限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由普通合夥人承擔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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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債務的清償如何規定的
1、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同理,合夥人的個人債務,也應先以合夥人的個人財產進行清償。2、合夥企業不能清償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3、合夥人由於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4、合夥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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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兼併企業債務負擔問題
在兼併企業的時候,可能會存在很多的債務,一般情況下我們需要推進兼併或者破產工作,積極穩妥地進行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將國有經濟從一般競爭性行業退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