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複印件可以做指紋簽定嗎?
一、借條複印件可以做指紋簽定嗎?
借條複印件不可以做指紋簽定,複印件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複印的借條在單一情況下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但是能有其他證據證明債務關係,能間接的能證明覆印的欠條、借條的真實性,以及能證明不能提供原件的客觀性,那麼複印件也可以認作有效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複印件、複製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規定》中對未經核實的複印件,並沒有完全否定其證明效力,而是對其證明效力進行了有效的約束和規範。也就是説,即使是無法與原件核對或遭到對方異議的複印件,只要嚴格按照間接證據和傳來證據的運用規則進行查證,仍可以被採信。
二、借款合同的有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對於借條的法律效力認定,顯然是需要提供借條的原件來進行認定的,而對於複印件並不能作為借條有效證據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在借條的本身是否合法進行認定上,必須是針對原件進行相關的鑑定後才可以具備法律效力。
-
借條沒有寫借到錢對方不還該怎麼辦?
一、借條沒有寫借到錢對方不還該怎麼辦?沒有借條的情況下,要想辦法取得雙方存在借款關係的其他證據,然後去法院起訴。借條是非常重要的債權憑證,屬於書證,在很多情況下是借款關係存在的直接證據,但是借條不是證明借款關係的唯一證據。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
-
民間借貸中,什麼樣的訴訟屬於虛假訴訟?
法律規定,法院發現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審查是否屬於虛假訴訟:1、出借人明顯不具備出借能力;2、出借人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明顯不符合常理;3、出借人不能提交債權憑證或者提交的債權憑證存在偽造的可能;4、當事人雙方在一定期限內多次參加民間借貸訴訟;5、當事人無...
-
擔保人還錢後債務人不承認怎麼辦
一、擔保人還錢後債務人不承認怎麼辦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擔保人替債務人還款後可以對債務人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保證人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
-
企業股東逃避債務的形式有哪些
實際生活中,經常可以見到一些註冊資本較小甚至大企業的企業,當企業負債過多時,股東們為了逃避責任,常常會採用一些所謂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1、不清盤公司;2、抽逃出資;3、沒有實際出資將公司的股份或出資額低價轉讓給第三人;4、為逃避公司債務申請公司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