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什麼叫互為債權債務人?

一、什麼叫互為債權債務人?

什麼叫互為債權債務人?

合同中的債務人指:合同中負有履行義務的人,一般是指負有經濟給付義務的人.在雙務合同中,雙方互負給付義務,互為債務人,互為債權人.單務合同中,一方只享有權利,另一方只負有給付義務,這時給付的一方為債務人,享有權利的一方為債權人.

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即一方當事人願意負擔履行義務,旨在使他方當事人因此負有對待給付的義務。或者説,一方當事人所享有的權利,即為他方當事人所負有的義務,例如買賣、互易、租賃合同等均為雙務合同。 債權人是指在債的關係中享有權利的一方當事人,債務人是指在債務關係中負擔義務的一方當事人。 因此,可以説雙務合同中的當事人互為債權人、債務人。

例如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一方負有交付標的物並轉移所有權的義務,買受人負有支付價金的義務。從標的物的交付與所有權轉以上説,買受人是債權人,出賣人為債務人;而從價款支付上來説,出賣人為債權人,買受人為債務人。 不過一般都不這麼説,只是説互負對待給付的義務。 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僅贈與人一方負擔約定的合同義務,不是雙務合同。

二、雙務合同 和單務合同 區別

1、是否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規則。

2、在風險負擔上是不同的。雙務合同中中,如果當事人因不可抗力導致其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其合同義務應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權利亦應消滅。在此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因不再負有合同義務,也無權要求對方作出履行;在單務合同中,不存在雙務合同中的風險負擔問題。

單務合同,比如:借,贈等方式。

綜上所述,所謂的互為債權債務指的就是簽署雙務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了。因為此合同中的雙方都享受了權利,但也都有要為對方履行的義務。而對於單務合同,只有債務人一方要履行義務,另身為債權人的一方只要保護好自己的債權就可以了。

標籤:債權債務 互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