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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起訴債務人的配偶

單獨起訴債務人的配偶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追債嗎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債務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債權人知道夫妻雙方有財產約定的除外。

債權人的合法債權應當得到保護,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也就是説,如果該筆債務屬於債務人夫妻的共同債務,那麼債權人有權先債務人配偶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