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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如何起訴,債務債務人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債務人如何起訴,債務債務人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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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訴債務人

您好,針對您的債務人如何起訴,債務債務人起訴程序是怎樣的問題解答如下:

在民間借貸案件中,貸款人和借款人以合同書形式存在的民間借款合同很少存在,而借據是民間借款案件最常見的訴訟證據。借據實際上是借款協議,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能夠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當然,只要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即可愛些借據雖然記載內容不完整,但借款的主體和數額是明確的,基本事實能夠證明即可成為訴訟證據。此外,原告根據案件實際,提供證人證言等其他相關證據。債務人舉證責任的分配債務人抗辯的種類很多,其有可能針對債權人所提供的證據主張證據本身有問題,這時債務人應當提供針對債權人所提交的證據的反駁證據;如果債務人主張債權人的權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約,或者已經消滅,其應該就權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權利制約法律要件、或者權利消滅的法律要件負舉證責任;當然,債務人還可以提出反證,證明債權人所主張的事實並不存在。如果債務人有上述種類的主張,債權人則可以針對上述主張繼續提供證據,以支持自己的主張成立。如果債務人沒有上述主張,則債權人不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