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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被債務人變賣如何追索?

一、抵押物被債務人變賣如何追索?

抵押物被債務人變賣如何追索?

在抵押期間,債務人作為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物,但需要通知債權人,所以債務人侵害了債權人的權益是可以追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同一房屋被抵押並被他人保全該怎麼辦

事實上,在簽訂房屋買賣的時候,其實可以先了解下房子有沒有被抵押了的情況。因為房主擔心在抵押期間的房子找不到買家,所以一般會隱瞞房子的真實狀況,不過還有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看房產證和土地證,叫房主出示房產證就可以知道房子是否被抵押。

如果房子被抵押了,產權證上是蓋有抵押章的。此外,房子辦理了抵押,產權證可能會存放在銀行裏的,所以如果房主不願意提供或不能提供房產證和土地證的話,房子很可能被抵押了。

當然,要是一開始沒想過房子是否被抵押,現在買到被抵押了的房子,還已經被房主的抵押權人保全了,雖然情況不是很樂觀,但還是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處理:

首先,在發現這種情況的時候,就要及時與對方和開發商進行三方協商,爭取在庭前達成三方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避免遭受更大損失。

其次,如果之間相互協商不成的,就要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決定是否採取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賠償責任,即便無法獲得保全財產的優先受償權,也可在有多餘資產下,獲得受償。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在抵押期間,債務人作為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的財物,但需要經抵押權人同意。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物所得價款清償了抵押債務後,該行為是合法的。

抵押人將抵押物抵押給了債權人,是不能進行變賣的,如果被債權人發現變賣,變賣所得的財物需要給債權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