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債權人如何證明債務關係存在

一、債權人如何證明債務關係存在?

債權人如何證明債務關係存在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合同等書面證據;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發具體信息;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付款付息憑證;

6、其他證據。

二、什麼情形下借條無效?

(一)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屬於無效行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為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受損害方的變更權或撤銷權應當依法行使。

(三)感情債所產生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於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出軌劈腿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並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着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證據鏈,沒有其他證據只有借條的,借條無效。

(四)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能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是很多的,不是説必須要提供哪種類型的證據,但只有證人證言是不行的,即使沒有借條,只要通過其他證據證明對方欠錢不還,人民法院也會維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的。

標籤:債務 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