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債務人了,法院怎麼樣公告?
一、找不到債務人了,法院怎麼樣公告?
找不到債務人了,法院應當是通過報紙的方式來進行公告。如果債權人發現債務人找不到了,選擇適當的方式來維權。當然,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也不能免除債務,因此債務人也不要想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躲債,一旦成為失信人員,自己的很多權利都是受到限制的
對於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三條途徑追計欠款。
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後一般採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係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後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後,儘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採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途徑是,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後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我國《民法典》第四十條規定,
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第四十二條規定,
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第三條途徑是,如果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
二、債務人欠債不還怎麼辦
如果對方欠錢不還可以攜帶相關的借貸證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訴,讓法院判決對方執行債務。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後當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讓對方執行判決書。如果對方是有財產而拒不還錢的話,那麼法院對通過強制執行的手段將對方進行拘留讓對方執行判決書。但是如果對方是沒有財產而無法執行的話,那麼此時法院是不能對其拘留的。
債權人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利的時候要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自欠條出具之日起三年。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若是發生了債務方面的一些糾紛,可以及時的通過合法的方式來解決,比如説可以到當地的人民法院來提起訴訟的。但是不管怎麼樣,如果要提起訴訟的話,需要了解到法院的一些訴訟的流程,比如説提交民事起訴狀。之後找不到對方可以公告送達。
網站地圖-
出納取現金的流程
1.填寫現金支票。單位需要提取現金時,一般由出納人員填寫現金支票到銀行提取現金。現金支票的填寫要求很嚴格:必須使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用鋼筆填寫,書寫要認真,不能潦草。簽發日期應填寫實際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填寫應與預留印鑑名稱保持一致;金額必須按規定填...
-
借條上未約定利息是否還用支付利息
一、借條上未約定利息是否還用支付利息借條上沒有寫利息,視為沒有利息,債務人無需支付利息,債權人也無權主張利息。自然人之間約定不明,法院不支持期內利息。除自然人之間借貸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借貸,利息約定不明的,法院應綜合考慮交易方式、...
-
民法典無因管理人的損失應由哪個承擔
一、民法典無因管理人的損失應由哪個承擔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無因管理產生的債,一般是由受益人來承擔,管理人有權要求受益人支付管理費。...
-
婚內債務離婚後另一方是否要償還
一、婚內債務離婚後另一方是否要償還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