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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拿了複印件怎麼辦?

一、借條拿了複印件怎麼辦?

借條拿了複印件怎麼辦?

借條拿了複印件之後不用擔心的,借條還款以後拿回來了,債權人有複印件沒有法律效力。存複印件沒有實際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明確列舉了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五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複印件、複製品。”

二、幫別人寫借條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1、如果欠款人委託的,那麼需要獲得欠款人的書面授權,因為口頭的授權可能到時不承認就很麻煩。

2、如果因此而到法院,可以把相關經過説清楚,只是寫了欠條,不能就認定還錢。

3、即使欠款人不還錢,或者不承認該借款的存在,一般也不會承擔責任,除非在欠條中有擔保的條款。

三、借條怎麼寫有法律效力?

借款條書寫時,具備以下內容且符合法律規定的效力要件,則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

2、借款的金額、借款日期、借款期限、還款日、利息等;

3、借款人簽字、按手印。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四、個人借條可以轉讓嗎?

債權人是可以將債權轉讓給其他人的,而轉賣借條是屬於債權轉讓的行為,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即可。

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者未轉移佔有而受到影響。

如果在還款之後對方有複印件的話不用擔心,複印件是沒有效力的。如果是幫助別人寫借條的話要注意借款人的名字最好不要寫自己的名字,不然就要承擔債務責任的。同時個人的借條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但是要通知債務人和新的債權人。

標籤:借條 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