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公司債務

企業討債時注意哪些問題

一、企業討債時注意哪些問題

企業討債時注意哪些問題

關於企業回款,法律以外的方式很多,如軟磨硬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以以後合作帶來利益進行誘導等方法,在這些方式都無濟於事的時候,就應該考慮以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了。這時,律師首先會考慮發律師函,將案件厲害關係明確告訴對方,使債務人知道一旦啟動法律程序索款對其有何種不利,應當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這樣其實已經給對方施加了壓力。這裏律師函有兩個用途,一是給對方造成壓力,使其儘快還款,另一個就是可以證明債權人已經向債務人主張了債權,此時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後果,訴訟時效應當重新計算,為債權人爭取啟動訴訟的時間。

對於一直口頭答應還款,但是一直拖着欠款不還的債務人,這種人通常愛面子,但是總是找藉口推託,如沒有錢等種種理由。對這種類型的債務人可以和其簽訂一個還款協議或者欠條,上面寫清楚金額及寬限的還款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由債務人簽字蓋章。

得到這樣的一種協議,對於在訴訟中保證勝訴非常有意義,特別是在債權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情況下,其意義在於:

第一,此協議證明債務人已經承諾還款,因此訴訟時效重新起算,此債權還是受法律保護的;

第二,協議上寫清楚了還款的期限及違約責任,訴訟中作為重要證據通常都會得到法院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在協議上不妨寫一條:因債權人、債務人任何一方違約而訴至法院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主張權利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等),這樣在債務人違約,債權人請律師將債務人起訴到法院的情況下,債權人是可以要求債務人支付債權人聘請律師的費用的,對於比較大欠款的訴訟,律師費通常是一筆不小的支出,由敗訴人來支付更為合算。

其實在很多案件中,在法院判決之前債務人面對必將敗訴的訴訟,就主動提出和解了,在原告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法院調解的成功概率也很大。在勝訴之後,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以此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債權。

二、發生企業債務糾紛怎麼解決?

1、 靈活運用法律規則是企業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後保障。

訴訟是最有效的維權手段,其中藴涵着眾多的因素,象如何順延訴訟時效,怎樣選擇最佳的訴訟時期,訴訟之前要做好那些準備工作等等,都會影響訴訟的結果。而且,再成功的訴訟如果沒有進行財產保全導致勝訴卻無法執行,也不能算是完美的訴訟。

2、其他非訴規則:

(1)靈活約定仲裁:在合同簽定時,如果面臨標的大、對方履約誠信差、以及地方保護主義嚴重等情形時,一般可以採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快捷性、經濟性、獨立性等特點以及一裁終局的規定,就可以使我們減少成本,縮短時間,提高效率,減少訴訟帶來的麻煩。

(2)適當採納公證:在合同簽定的時侯,也可以通過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書具有比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的證明文件更高的證據能力,司法機關和仲裁機關一般無須審查就可以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對於經過公證的合同,在一方違約時,由於公證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對於不履約的經過公證的合同,可以提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巧妙選取代理:在異地訴訟的時候,為了保證訴訟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必要的時候選取一定的代理機構,對於債務的解決也具有潤滑和加持的作用。但是代理的方式對於當事人來説可以靈活選取,如可以打包一併代理,也可以分拆部分代理。

(4)適時申請支付令:當雙方是金錢債務糾紛,並且在債權債務關係清晰的時候,債權人通過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由法院向對方當事人發送支付令,在規定時期不履行時,可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對於債權方的企業來説,商帳追收的問題都是讓企業比較頭疼的,又不想因為討債的緣故與債務方斷了合作,又需要追收賬款,維持企業的經營發展。作為債權方,如果您在商帳追收或者討債的問題上遇到了瓶頸,不知道怎麼解決時,不妨向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諮詢,以尋求完美的解決辦法,既能成功追回欠款,又能與債務方企業保持合作。

標籤:企業 討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