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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人要承擔全部債務嗎

反擔保人要承擔全部債務嗎
不需要。
反擔保人應當對擔保人承擔擔保債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所以反擔保人在擔責後也可以追償債務人。因此,反擔保人不用承擔全部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