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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還不起債務該如何做

個人還不起債務該如何做
律師解答:有分期償還或強制償還等等。律師解析: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目前有兩種情況債務得不到償還,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
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