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個人債務

張貼討債信討債是否違法

一、張貼討債信討債是否違

張貼討債信討債是否違法

張貼討債信討債不違法。

有人認為這是一種恥辱刑,侮辱了債務人的人格;也有人認為,這種行為侵犯了債務人的名譽。細細考究,張貼討債信的另類討債,只是公開了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只要債權債務屬實,並不違法。

俗話説:“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向債務人討債,是債權人的法定權利。

我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所以,討債行為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民事行為,債權人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理直氣壯地去向債務人行使自己的債權請求權。

二、張貼討債信討債的法律效果

張貼討債信等公開討債行為,有時還會產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在訴訟中,如果債務人辯稱債權人起訴時已超過了訴訟時效,訴訟請求不應支持時,債權人如能舉出兩個無利害關係人的證明,證明其曾向債務人要過賬,就屬於“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的情形,從而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以贏得重新計算訴訟時效的機會。

對欠債不還者公開曝光,藉助社會輿論的力量,可以有效地促使債務人還債,因而被債權人甚至司法機關所採用。

有人認為債權人張貼討債信討債的行為,對外公開了欠款人的姓名,這是對其人身權利的侵犯,因此是違法的行為。但從我國法律的規定來看,張貼討債信討債的行為其實也算是一種合法的討債手段。因此,欠款人不能以對方侵犯了自己姓名權為由主張對方的行為構成侵權。

標籤:討債 張貼 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