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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丈夫欠債可以離婚嗎?

一般丈夫欠債可以離婚嗎?

我們在生活中解決任何問題不能感情用事,在法治社會中,要利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自己的問題,問題有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包括離婚問題也要走法律程序,離婚的時候有的人會遇到丈夫欠債的情況,在離婚之後可能揹負一定的債務,那丈夫欠債可以離婚嗎?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丈夫欠債可以離婚嗎?

可以離婚,但是如借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應視為共同債務,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二、相關法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在約束的每個人,同時法律可以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在生活中遇到種種問題需要依靠法律來解決,包括離婚問題也要依據《民法典》來解決,離婚之後的債務要按照相關法律來進行解決,確保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犯。

標籤:丈夫 欠債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