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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二次抵押的房子能賣嗎

一、已經二次抵押的房子能賣嗎?

已經二次抵押的房子能賣嗎

二次抵押的房子是否能賣的這個問題,以合同約定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二次抵押房產要求是什麼?

各銀行對抵押房產的規定不盡相同,對房產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區域會有相應的要求,比如對一些遠郊區縣的房產限制較多,貸款成數較少。但對房產沒有關於房齡、地域方面的限制,幾乎能做抵押登記的房產,都可以根據當時市場同類出售房產的價格做出比較合理的評估,這樣貸款人可以獲得相對銀行高的貸款成數。

三、房產抵押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房地產抵押權具有附屬性。房地產抵押權是為了擔保債權而設立的,它與所擔保的債權形成主從關係。房地產抵押權以主債權的存在為前提,被擔保的主債權有效存在,房地產抵押權才存在,如主債權無效或被撤銷,房地產抵押權也隨之失效。

(2)房地產抵押權的追及性。在抵押人將抵押房地產轉讓於他人時,抵押權人仍可對抵押房地產行使抵押權,不論抵押房地產由誰所有或佔有,抵押權人均可行使追及權,以確保債權得到清償,新的房地產權利人不得以其不是債務人而提出議異。

(3)房地產抵押權的物上代位性。指抵押房地產發生原有形態變化時,房地產抵押權的效力及於該抵押房地產的轉換物上的特徵。如因房屋的失滅、損壞、拆除而得到的賠償金,包括保險金、補償金、損害賠償金等,都是抵押房地產的轉換物,抵押權人可以對其行使抵押權。

(4)房地產抵押權的優先受償性。房地產抵押權屬物權,優先於債權,附有抵押權的債權優先於未附抵押權的債權而受償。

事實上,如果房子屬於二次抵押,即使第二次簽訂的抵押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房子不能買賣,但是,第一次抵押合同當中對房屋買賣有所限制的,在還沒有清償完相關債務的情況下,抵押的房產是不允許隨便賣給他人的,買二手房的時候一定要調查清楚房子是否處於抵押狀態。

標籤:房子 抵押